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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深圳市盲人协会:推动导盲系统纳入深

更新时间:2023-04-29 22:00点击:

2022-12-30  学习强国  作者:马景阳 曾颖贤

12月3日,深圳市盲人协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成功推动公交导盲系统纳入深圳市公交车新车采购标准配置,实现无障碍城市建设立法真正落地,成为深圳无障碍城市建设实践的重大成果。

在城市生活中,公交车出行是市民最便捷、环保的出行方式之一。但对视障人士来说,搭乘公交车出行存在一个巨大的难点——怎么在看不见的情况下找到自己要搭乘的那辆公交车呢?

国内的公交车一度在车身外安装喇叭播报,视障人士可以根据这个报站的声音找到自己要搭乘的车辆。但频繁播报的声音会被投诉扰民,因而这样的播报喇叭陆续被拆除,视障人士也失去了最关键的乘车指引。

自成立以来,深圳市盲人协会一直在探索怎样更好地代表视障人士维护自身权益,为视障人士争取更多生活便利。如何解决视障人士公交导盲问题也成了协会最关心的事情。

2018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发布后,“监督”成为各级残联领导下专门协会的第四项职能,也成为专门协会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

深圳市盲人协会在实践中总结出一套通过“监督”推动有关视障人士权益立法内容落地的办法;行使专门协会的“监督”职能,跟进立法落实的情况与进度;为有关部门的建设工作提供对策建议,协助完成立法内容的真正落地。

在公交导盲的问题上,深圳市盲人协会以《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和《〈深圳市创建无障碍城市行动方案〉责任分工一览表》为依据,去函有关部门,推动落实“推进全市公交导盲系统建设,加大无障碍公交车辆投放力度”的重点任务,并积极提供各类公交导盲系统的测评报告,反馈视障人士的真实需求。

最终,深圳市交通运输部门修订深圳市地方标准《公共汽车运营服务规范》(DB4403/T162-2021),新增了无障碍公交车辆设置等相关条款,以明确地方标准的方式指导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企业落实公交导盲系统建设任务。

深圳市盲人协会将持续探索行使残疾人专门协会“监督”职能的实践方法,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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