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救助成果传递司法“温度”共同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更新时间:2024-07-13 21:44点击:

  小哲今年12岁。2022年,中院了解到审理的一起追索抚育费的民事上诉案件中,未成年人小哲的父亲在小哲八个月的时候早逝,母亲在小哲一岁多的时候将小哲送到奶奶家,让奶奶抚育。
  
  一个乡村老人面临晚年丧子之痛,又要承担起抚育嗷嗷待哺的孙子之责,日子过得非常艰难。小哲慢慢长大,母亲再未直接抚育小哲,偶尔会来探望,也未付出过抚育费。
  
  小哲和奶奶两人相依为命,家里主要收入来历便是小哲父亲逝世后单位付出给他的被抚养人日子费和奶奶的乡村晚年补助,日子、教育费用勉强付出。为妥善解决小哲的实际困难,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中院将小哲确定为司法救助对象。
  
  一边加快办案节奏,及时讨论研究向他发放司法救助金,一边与小哲地点校园联系沟通,由校园减免了小哲各项在校费用,给予其享用帮扶方针,尽力为小哲的成长营造积极和睦的日子环境,协助他们脱节暂时的困难。
  
  来到校园,郭玉荣和吴娜经过与小哲同学及其班主任、校长座谈沟通,具体了解了小哲的学习、日子状况,耐心询问了孩子还有什么实际困难和需求。“小哲,你要努力学习,提高本身本领,每一颗小星星都会发光,每一朵小花都会绽放,要以阳光的心态面临暂时的困难,保持健康的身体、开畅的性情,好好学习,快乐日子,你必定会在校园及社会的关爱下成长为祖国的栋梁之才。”郭玉荣和吴娜鼓舞小哲说到,并把带来的学习用品交给小哲。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期望。他们的健康成长,事关“小家”幸福,也关乎“大家”的和谐安稳。中院坚持用心用情全力司法救助,着眼于案件诉讼期间“当下救”的一起,聚集困境儿童的实际需求,展开长期跟踪帮扶,积极与校园、妇联等部门联系协作,做好“持久助”,持续稳固救助成果,传递司法“温度”,共同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官方微信公众号